广大社会公众:
我单位在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西路318号合作开发建设广东省新材料与人工智能科技园项目(“科技园项目”),合作方为广东帝融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现有部分视频自媒体对科技园项目的人才住房进行不实宣传,为保障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我单位就有关事项申明如下:
一、关于办理房产证:该项目人才住房所属地块为科研划拨用地,根据现有法律法规政策,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而不能分割、单独出证;
二、关于就近入学:根据《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17〕29号)“三(一)保障租赁双方权益,支持租赁居住方式。1.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具体细则由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享受“租购同权”的入读政策。但具体能否就近入读以及入读学校,应以房屋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及规定为准。
二、关于入户:根据《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2018年)第四条“我市户籍迁入分为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性入户三个类别,入户条件分别在《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广州市政策性入户管理办法》中予以明确。”“其中属引进人才入户的,在其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属积分制入户的,在其居住证所在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属政策性入户的,在其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公共集体户应履行好入户地址兜底功能。”的规定,能否入户与否以及入户何处取决于入户申请人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要求。
我单位未授权任何【视频自媒体及公众号等】对科技园项目人才住房进行发布、宣传。敬请广大社会公众勿轻信不实信息,避免遭受损失!
特此公告。